助聽器補助知多少?2024政府助聽器補助辦法
2024 助聽器補助辦法詳解
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112.01.01開始實施,修正項目摘要
- ◆刪除口袋型補助,原本ABC款修改為簡易型/中階型/進階型
- ◆增加CROS / BiCROS雙對側傳聲型助聽器補助
- ◆修改助聽器補助年限由3年延長至4年
- ◆補助金額調整(助聽器/人工電子耳,詳見內文)
- ◆電子耳處理器與耗材補助增加
助聽器在台灣目前仍屬於自費項目,助聽器補助款會由各縣市政府的社會課核發。
市面上助聽器類型數十種,一部助聽器可能高達數萬到十萬多元,若是能領到補助也能減輕負擔。
如果您到聽寶助聽中心購買助聽器,選配師會給予您最大的協助喔!助聽器補助資格、補助費用與申請辦法,以下拆解成三個部份解說
助聽器補助申請資格 | 助聽器補助費用標準 | 助聽器補助申請流程
助聽器補助 申請資格
助聽器補助的請領資格依據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發佈之辦法可能不盡相同,一般而言,申請助聽器補助時,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使用者須於申請地設籍且居住六個月以上
- ◆領有聽力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
- ◆醫師鑑定為無法以醫學治療改善者
如果您還沒有辦理“聽力障礙的身心障礙證明”,建議您可以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領取表格辦理。
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流程也提供您參考
1.準備申請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 / 戶口名簿 (未滿14歲未領取身分證者)
- 申請人印章
- 申請人3個月內一吋半身照片*3張
- 身心障礙證明 (換發證明者需要,初次鑑定者免持)
請注意:若由他人協助辦理,受委託申請者要檢附委託書、受委託人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或簽名)
2. 到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領表
- 填寫“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表”
- 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3. 帶表格至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 做 聽力鑑定
請注意:聽力鑑定至少需進行兩次檢查,第二次檢查為自費項目,收費標準依各醫院有所不同,不是所有醫院都可以做聽力鑑定! 請先確認該醫院是否可以提供聽力鑑定再前往~您可以到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查詢各縣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
https://dep.mohw.gov.tw/DONAHC/cp-1037-5217-104.html
4. 等待評估審核
- 如果符合申請資格,醫院會協助送件:
- 走一般流程者,需等候社會局評估人員與申請者約時間進行需求評估 (醫院內進行)。
- 走併同辦理流程者,需求評估的時間將由醫師直接安排。
- 等候領證通知公文。
助聽器補助 費用標準
隨著申請者本身條件、聽力狀況及年齡的不同,補助款也會有所差異。
- 領有聽力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
種類 |
簡易型 |
中階型 |
進階型 |
雙對側傳聲型* |
舊制 |
B款 |
C款 |
C款 |
X |
一般民眾 |
1,000元 |
5,000元 |
10,000元 |
15,000元 |
中低收入戶 |
1,500元 |
7,500元 |
15,000元 |
22,500元 |
低收入戶 |
2,000元 |
10,000元 |
20,000元 |
30,000元 |
補助年限 |
四年 |
*單位:元/只
*雙對側傳聲型補助以一組為單位。
年齡與補助資格說明
- ◆嬰幼兒及孩童 (0-25歲)
- 12歲以下,助聽器補助每二年申請乙次。
- 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學校就學者(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申請助聽器-進階型、雙對側傳聲型時,補助金額無經濟別區分,以最高補助金額補助。
- ■助聽器-進階型:20,000元/耳
- ■雙對側傳聲型:30,000元/耳
- *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再申請助聽器補助
- ◆成人 (65歲以上,第一次申請補助)
- 初次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65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申請助聽器-進階型,於最低使用年限內(4年,第二次申請不在此限),不論單雙耳,以以下金額補助。
- ■一般戶最高總補助:10,000元
- ■中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15,000元
- ■低收入戶最高總補助:20,000元
助聽器補助 申請流程
-
1.準備申請文件
- ◆三個月內的輔具評估報告書 #9號表格 ( 醫院、輔具資源中心或聽力所申請),內記載「需配助聽器」
- ◆身分證 / 戶口名簿影本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正反面影本
- ◆印章
- ◆低收入戶影本 (無則免附)
- ◆身障者本人的郵局/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若非身心障礙者本人帳戶,則需經區公所同意改撥帳戶)
-
2. 送交申請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 ◆將所有申請文件備妥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 ◆臨櫃填寫”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
- ◆若符合申請資格,約10天會收到政府發函通知的核定函
-
3. 取得核定函後購買助聽器,申請補助款
◆收到核定函後六個月內,準備以下文件,親自到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申請補助款
- ◆核定函 (含領據、核銷請款書)
- ◆收到核定函後六個月內填妥載有申請人姓名、地址之統一發票 或 收據
- 發票或收據上面的日期,必須在核定函上註明的日期一個月之後
- ◆助聽廠商保固切結書
- 須註明助聽器 廠牌、型號、規格、類型、購買日期
- ◆#25號輔具評估報告書 (適用於核定函上為中階型/進階型補助者)
- 助聽器佩戴滿一個月後至三個月內,由醫院、輔具資源中心或聽力所辦理出具#25輔具評估報告書
-
助聽器補助的申請只要您符合資格均可申請,也請您記得捍衛自己的權益~